股民微信 美国穷人观与穷人福利
一、美国穷人及其分布特点
根据美国人口统计局公布数据:2015年美国家庭收入中位数(Median household income)为56516美元,其中,约有4310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之下,贫困率(poverty rate)为13.5%。这是自1968年以来美国获得的最佳年度减贫政绩。1967年美国贫困率为25.8%,过去48年时间累计下降12.3个百分点。
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(HHS)发布的2015年联邦贫困线标准:拥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全年收入为11770美元,拥有8个孩子的家庭全年收入为40890美元。2015年,凡是家庭年收入低于这一贫困线的,就是贫困人口。目前,美国约有13.5%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之下,他们就是社会的最底层,也就是所谓的美国穷人。
穷人是指其收入在以下几个方面都无法达到最低必要条件:营养(吃不饱)、住房(付不起房租或月供)、医疗(无钱看病),教育(付不起学费)、工作(失业或收入太低)。
美国贫困人口的分布特点:(1)贫困率较高的人群相对集中于以下几类:失业者、受教育机会较少的人、无稳定收入来源的移民、非裔美国人、残疾人、农村人等。(2)按年龄组划分,18岁以下人口贫困率相对较高,65岁以上老年人贫困率相对较低,18岁至64岁人口贫困率居中。(3)按性别区分,女性贫困率高于男性贫困率。(4)按地区划分,贫困率最高的三个州分别是:密西西比州(21.9%)、新墨西哥州(20.6%)、路易斯安那州(19.9%),贫困率最低的三个州分别是:新罕布什尔(9.2%)、马里兰州(10.4%)、怀俄明州(10.6%)。
二、美国的穷人观及其演变
世界上第一个将“济贫”纳入法律,并明确为政府责任的国家是英国。16世纪英国圈地运动迫使众多农民背井离乡、进入城市,沦为流浪汉,城市失业日益严重,英国政府被迫考虑济贫问题。1601年英国政府颁布《穷人法》(The Poor Law),这被公认为社会救助制度的起源。英国贵族认为,穷人是不体面的,乞丐有碍观瞻、影响市容。在此法颁布前,英国曾将身强力壮的流浪汉及乞丐抓起来游街、鞭打,后来设立教养院,收容流浪汉,并强迫其劳动。直至立法后,英国政府第一次开始对“值得救济的穷人”(主要是老弱病残)在居住地进行“散养”:凡年老及丧失劳动力者,在居住地接受救济;贫穷儿童则在指定的人家寄养,长到一定年龄时送去作学徒。而那些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的穷人则是“不值得救济的”,不劳动的流浪汉将被关进监狱或送入教养院。
三、美国穷人的四大制度标签
(一)美国穷人标志之一:公屋(廉租房)
1937年美国颁布《住房法》(Housing Act of 1937),该法创设了美国房屋管理局(United States Housing Authority),并专为穷人推出公屋(public housing)计划,其租金远低于市场价格
(二)美国穷人标志之二:食品券
1962年试点、1964年正式立法的《食品券法》(Food Stamp Act of 1964)创设的食品券计划。食品券是美国穷人的象征。它由政府发放给低收入者用于换取食物的凭证,在美华人戏称“粮票”。一直以来,穷人领取食品券可在超市或杂货店换购食品。
(三)美国穷人标志之三:医疗救助(Medicaid)
在美国,只有年满65岁以上的人可以享受医保刷卡待遇,而65岁以下的人看病,只能依靠雇主团体健康险、商业健康险或完全自费,但穷人可以申请医疗救助。
(四)美国穷人标志之四:低保(SSI)
2013年,美国有800多万穷人吃低保(SSI),按照年龄段划分:65岁以上的老人约为205万人,18岁以下的盲人及残疾人约为126万人,18岁至64岁之间的盲人及残疾人约为469万人。联邦政府全年为SSI支出总计约为500亿美元。更多资讯,请关注:股民微信,获取股民QQ资源。